招聘
個人資料保留條款
未能聘用的職位申請,由決定當日起保留不多於兩年。兩年屆滿後,飛馬電腦會主動刪除,你毋須提出要求。
網上提交申請前須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電郵至 jobs@pegasus.hk 或其他途徑交來的申請,亦按同一保留規則處理。
誰使用這些資料
資料使用者是飛馬電腦。查詢、查閱、改正,或要求在兩年內提早刪除,請電郵 jobs@pegasus.hk。
我們收集甚麼
為處理職位申請,我們收集你提供的中文及英文姓名、電郵、手提電話、期望薪金、可到職日期、介紹人、履歷、自薦,以及從履歷讀取的內容,例如學歷及工作經驗。
姓名、電郵、手提電話及履歷是處理申請所必需的,你亦必須同意本條款。若你不提供這些資料或不表示同意,我們不能處理該宗網上申請。
用這些資料做甚麼
資料用於本次招聘,以及在你獲聘時辦理入職。負責招聘的職員及面試官只可按工作需要查閱。
我們或會把資料交予下列類別的承轉人,他們只可按我們的指示處理:
- 代為存放申請資料及履歷檔案的雲端服務供應商
- 代為讀取履歷內容的服務供應商
- 代為發送申請確認電郵的服務供應商
本條款不把求職紀錄永久存入員工檔案。獲聘後,身分證、銀行戶口及其他員工資料會在入職時另行收集,並按僱傭需要保留。
保留多久
- 申請仍在處理:保留至該次招聘有結果為止。
- 未能聘用,包括不合適、未能進行面試,以及列入日後考慮:由該決定當日起計保留不多於兩年。兩年按香港時間計算。
- 兩年屆滿後,我們會刪除該宗申請的個人資料,包括履歷、自薦、來信內容及面試紀錄。刪除由我們主動進行。
- 在這兩年內,若日後有合適職位,我們或會再聯絡你。
- 已獲聘用:只為招聘而持有的面試評語等資料,由聘用決定當日起計不多於兩年後刪除。員工紀錄在受僱期間保留,並於離職當日起計不多於七年後刪除。
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第26條及保障資料第2原則要求資料使用者在資料不再為原來目的所需時,自行採取切實可行步驟刪除。條例沒有規定必須等當事人提出要求才刪除。人事部會在保留期屆滿時刪除已結束的落選申請。
你可以要求提早刪除
若你不希望資料在兩年內用於日後招聘,可電郵 jobs@pegasus.hk 要求刪除。這是我們在兩年期限之內提供的安排。
申請仍在處理,或資料仍要用於已提出或合理預期的法律申索時,我們會保留該目的仍需要的部分,並告知你。條例沒有一般性的權利要求我們退回履歷。你有權查閱我們持有的你的個人資料,以及要求改正不準確的資料。我們會在收到查閱要求後 40 日內處理。
必須保留更久的情況
法律禁止刪除,或不刪除符合公眾利益時,我們會按法律保留。投訴、歧視申索、僱員補償申索或其他法律程序未完結時,相關資料會保留至該程序結束,即使已超過兩年或七年。薪俸稅及強積金紀錄會按相關法例保留所需期間。